媽媽的同居男友伸狼爪 國中女睡夢中遭上下其手
新北国中女生因双亲离异,平常与爸爸同住,不时到桃园找妈妈,2022年11月间某日,妈妈的黄姓同居男友凌晨返家,趁她睡着拉她的手摸GG,还对她又吻又舔胸,事后向爸爸求救。桃园地院审结,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将黄男判处1年8月,可上诉。
犯罪事实指出,黄男与女友在桃园中坜同居,女友前段婚姻有个13岁就读国中的女儿不定期会来留宿,三人同房不同床,2022年11月13日凌晨4点,黄男庆生后自外返家,进房见少女熟睡不知抗拒,趁女友盥洗之际,站在床侧抓握少女的右手抚摸自己生殖器,少女惊醒却因不知所措装睡,黄男不知少女已醒,倾身边吻她唇、边以手伸入上衣内抚摸少女胸部,掀开上衣舔左胸,伸入裤内抚摸下体,对少女猥亵得逞。
审理时,黄男矢口否认犯行,辩称「我在111年11月12日晚上去庆生,隔天凌晨才回家,因为我喝醉对回到家后发生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但我确定我没有对孩子猥亵」等语辩称。律师更指,只有少女单一指述,欠缺其他补强证据,且少女母亲于案发时,仅短时间待在厕所,进卧室时并未看到女儿或男友有何异常,与少女证词不符,且少女未立刻将此事告知妈妈也不合常理。
法官痛批,黄男与女友是同居情侣,与女友的亲生女儿同住,本应对少女善加照护、和睦相处,讵黄男仅为满足一己性欲,悖逆人伦、反于纲常,无视少女生理心智尚未发育完全,罔顾她人格的健全发展及心理感受,对少女乘机猥亵,所为不仅对少女造成永难抹灭身心创伤,对她日后就两性关系及家庭观念认知所生负面影响,绝非轻微。
法官审酌,被告黄男犯后未能坦承犯行的态度,考量迄未获取少女谅解或实际赔偿损害,以及少女请求从重量刑的意见,再兼衡被告于审理中自陈所受教育程度为高中肄业,从事工程、餐饮业,家庭经济状况勉持等情状,量处适当之刑,以示惩儆。
新北13岁国中女生到桃园找妈妈,却遭妈妈的同居男友上下其手,桃园地院审结,将黄男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判处1年8月,可上诉。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