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顺清任天津市委常委

中共中央决定,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主席马顺清天津市委委员、常委。

马顺清,回族,1963年1月出生,青海西宁人,青海民族学院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

马顺清长期在青海工作历任青海省门源青石咀镇副镇长、镇党委书记,青海省教育政治处副主任、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青海省教育委员会高教处处长兼外事处处长、省教育委员会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青海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青海省西宁市委副书记兼城东区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党委书记;青海省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省委改革办主任兼省总工会主席。

2017年3月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七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