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衣架大王」前男友与情敌狗男女 名媛李珍妮下场惨了

名媛李珍妮在网路上怒骂前男友与情敌狗男女等语,遭台北地院依加重诽谤罪判刑4个月。(本报资料照)

名媛李珍妮大前年不满女购物专家古瀞涵抢走前男友「衣架大王」陈友亮,在脸书PO出古女照片怒骂「小三」、「劈腿」、「渣女和渣男」、「狗男女」。经古女提告,李女否认犯罪,辩称古女指称的帐号非自己所用,但法官不采信台北地院16日依加重诽谤罪判处李女4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以家住台北市帝宝豪宅闻名的名媛李珍妮情史丰富,10余年前周旋在已婚的开发金前执行副总吴春台和联电荣誉副董宣明智之间,2005年她未婚生下1女,竟让两位大老板争相认领,宣明智一度欲认领,后来李珍妮自己爆料生父是吴春台。后来李女后来又与五分埔「衣架大王」陈友亮交往,外传2013年她为陈男生下1子,最后分手收场。

检方起诉指出,李珍妮2019年4月间怀疑自己和陈友亮感情生变,是遭电视购物专家古女介入,于是上网下载古女照片,加上「小三」、「劈腿」、「不要脸」、「渣女和渣男的组合」、「狗男女」等文字,并制作成影片PO上自己脸书、LINE动态、及电视购物台主持群粉丝团,让古女不堪名誉受损提告。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无论李女所言真假,皆属个人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因此依加重诽谤罪将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