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验屋「嫌车位太小」拒缴款 他慌了!内行教1招:暴赚一笔继续卖

网友表示,近日有房屋出售,买方在签约后验屋时,才反应机械车位太小,拒绝支付尾款。(示意图/达志影像)

验屋为房屋买卖交屋前极重要的一个环节,卖方会将房屋清空,供买方确认屋况,有站卖方的网友表示,近日处理的房屋出售,买方在签约后验屋时,才反应机械车位太小,但其实先前已看过车位,如今因此拒绝支付尾款,更要求他买较大的车位,且需支付一半,他担心自己是否站得住脚。许多网友看了直呼原PO赚翻了,「恭喜您,有钱拿还能再卖一次」、「你们站的住脚,已签约就照合约走,你赚烂」。

1名网友在PTT房屋版发文,他近日处理房屋出售,原本在买方购屋前已看过2次物件,也前往地下室看过车位,并已经完成签约,岂料最后买方竟在验屋时,反应机械车位太小,更因此拒绝支付尾款,且要求他买社区内位子较大的车位,还需要支付一半的价金。

原PO纳闷,自家的车放在车位上并没有此问题,从以前到现在使用都非常正常,从来没有车位太小的问题,如果照这情况看来,是否在合约上站得住脚?

贴文一出后,网友反应一面倒,认为原PO不仅站得住脚,若是买方因此违约,还可以收违约金,「你赚翻了收违约金后再拿出来卖」、「照合约走啊,机械车位跟平面车位相比,本来就比较低,承重力比较弱,这本来就是签合约前要确认的,合约签了就是签了」、「你就说照合约走,完全不用理他」、「恭喜您,有钱拿还能再卖一次」、「你赚翻了,就让他违约啊,合约精神荡然无存」、「羡慕,违约金根本爽赚」。

原PO在底下留言区补充,买方主张车位告示牌上标示的大小为1.85,但他们自己实际测量为1.79,因此认为有标示不符的疑虑;对于此情形的责任是否归咎于屋主,1名网友释疑,「告示牌只是可停车辆尺寸限制告知,再者这告示牌在签约前已带看过,买方无理要求不必理会,按照流程走让他去违约,等赚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