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玩手枪「1枪打到她膝盖」 女瞎扯:到台中看烟火中弹

▲男子酒吧把玩手枪击中女子膝盖。(示意图/取自pixabay)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王男经由友人介绍,花了10万元,满了一把非制式、具有杀伤力的手枪,在彰化市某间酒吧把玩时不慎擦枪走火,射击进女子左膝,经医师开刀从大腿取出弹头报警处理,李女瞎扯「是看烟火中弹」,警方调阅监视器拆穿谎言,王男躲了一夜,隔天在爸爸的陪同下带着枪到警局投案,法官审理后,依未经许可持有非制式手枪罪,判处2年6月。

判决书指出,王男于2022年间透过王姓友人及其陈姓堂姐夫介绍,与绰号「哥」联系,约在台中市中清路一家KTV以10万元购买可发射子弹具有杀伤力的非制式手枪1枝,及具杀伤力的非制式子弹1颗。

2023年2月25日凌晨1时30分许,王男与洪姓友人及其李姓女友,相约在彰化市一间酒吧内的包厢内喝酒时,王男拿出手枪把玩,却不慎走火,子弹击发射入李女的左脚膝盖内,经医师检视并手术取出非制式金属弹头1颗后,遂通报警方处理。

洪男及其李姓女友先是佯称在台中市看烟火时才会中弹,经员警调阅行车记录器后,2人才坦承是在酒吧受伤,当时另一名王男也在场,因恐遭警方查缉,却从头到尾均不出面,警方研判,王男即为持有枪械并导致李女受枪伤的人。

经警方多方与王男父亲协调沟通后,王隔天2月26日上午,才带着枪枝在爸爸陪同下前往彰化分局到案说明,辩护律师还以此作为自首减刑的要件,遭到法官打脸。

法官审酌王男曾酒驾遭判刑、此次又漠视法令持有非制式手枪、子弹,且携带外出,让李女受伤对于他人人身安全及社会治安均造成重大危险,考量到其动机自称是出于炫耀而非有其他犯罪目的,犯后已经坦承犯行,也赔偿李女,判处2年6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