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整形竟伪造闺蜜薪资贷款 女挨告惨了

高雄市林姓女子到医美诊所想「进厂整修」没钱,竟伪造陈姓闺蜜和自己在美商工作、月薪5万元的资历,成功取得诊所的分期贷款。陈女事后收到贷款公司的法务催缴通知莫名其妙,追查下才发现自己的身份遭林女冒用,气得报警处理。高雄地院认定林女犯诈欺取财罪,判4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林姓女子到医美诊所想「进厂整修」没钱,竟伪造陈姓闺蜜和自己在美商工作、月薪5万元的资历,成功取得诊所的分期贷款。陈女事后收到贷款公司的法务催缴通知莫名其妙,追查下才发现自己的身份遭林女冒用,气得报警处理。高雄地院认定林女犯诈欺取财罪,判4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林女去年9月前往高雄市某整型外科诊所,因缺款支付而欲办理分期贷款,在申请书上不实填写自己及陈女均任职于某美商公司、年资两年、月薪达5万元以上等资料,并冒用陈女的名义签署连带保证人的署名,使贷款公司误以为2人具有稳定工作及偿债能力,而核准贷款5万元。

日后陈女收到贷款公司的法务通知,认定她职业资料涉嫌造假,陈女追查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被林女冒用贷款,气得报警处理。陈女坚决否认同意担任保证人,并指出林女是利用她不注意的时候,拍下她的身分证及存折,并伪造她的署名。

林女辩称,陈女是她的朋友,当时有同意担任她的连带保证人,并提供身分证及存折照片给她,她也有将贷款利息还给陈女,否认有诈欺之意。陈女会否认,是因为她们吵架翻脸之故。

法院认为,林女所为已具诈术,且主观上有诈欺取财之故意,其辩解不足采信,考量她以9万元与贷款公司和解,但迄今尚未赔偿一毛钱,依法判4月,可易科罚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