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雇主乱扣薪资 女会计工作半年后离职竟挨告侵占

59岁黄姓女子前年应征到伸港某公司担任会计,不料任职短短半年就离职,主因在于当时担任董事长的曾姓男子胡乱扣她薪资,她气愤离职后,还反挨告业务侵占罪,所幸法官认定证据不足、举证资料真实性有疑虑,判她无罪。(资料照,谢琼云摄)

59岁黄姓女子,前年在彰化县伸港乡一家真空科技公司担任会计,负责处理公司会计、税务与出纳业务,说好每月薪资3万元,事后却惨遭扣款,她不满离职,反遭老板提告业务侵占公司薪资帐款,彰化地院法官审理时发现雇主提出的零用金支出与应收帐款明细表,却未出具原始纸本传票比对,内容真实性明显有疑虑,难遽认被告有侵占相关款项或差额情形,判黄女无罪。

根据判决书,黄女前年1月25日至7月31日在正峰科技公司担任会计,任职之初双方约定每月薪资为3万元,但实际到职3、4个月后,当年5月的薪资却惨遭雇主认定「虚列」补劳保项目,遭扣款6千元,她心生不满萌生离职念头,由于征人不易,雇主为了挽留她,承诺她6月起就会给薪3万元,直到新人田女上班后,彼此完成交接再离职。

不料黄女离职后却反遭曾姓雇主提告,控诉黄女任职初期,双方约定每月薪资仅2.5万元、加全勤26500元,但黄女却自己每月以「补劳保」名义增列2000元,形同偷偷帮自己加薪;甚至在拨款发放员工薪资、提领零用金支付车马费、外劳所得税或便当费时,将剩余款项占为己有,短短半年前后共侵占将近4.3万元。检方根据正峰公司提出的存折、薪资表、交易明细、零用金明细、所得税扣缴凭证,还有各项支出款项不符表,将黄女起诉。

黄女面对法官审讯,大声喊冤,坚决否认侵占,还强调面试时就讲好月领3万元,扣除健保费实领29675元,她手写会计传票检附薪资表、转帐明细,甚至要缴的每笔费用收据,都有经过曾男确认、亲笔签核,她才会去领款付现,而所有支出包括薪水、收入传票,也都是先经公司主管审核签章才会领出来发薪水。

黄女更抱怨原本想向劳工局检举公司漏保劳保,但被扣钱后既然想离职不做了,检举也没意义,反正老板一定会乱讲话不承认。其辩护律师也指曾男所提供的零用金表、员工薪资表等相关表格,完全没有会计签名、更没有监察人、董事长曾男的签章,真实性存疑。并出具曾男亲笔签名的协议书,文字内容承诺黄女6月薪资为3万元。

曾男坦承相关帐务表单均非原始表单文件,并强调是因为黄女离职后,所有会计传票不见,才会叫新来的田姓女会计,比对电脑存档资料后重新制作,才会没有黄女的签名,还强调他薪资表他不会仔细看,只看总数,甚至又反指黄女没有送薪资表给他看过;由于曾男对黄女每月薪资金额说词反复,与证人说法也有出入,让法官无法采信。官司审理过程中,曾男即被解除董事长职务。

法官审酌,正峰公司员工含董事长仅12人,只是小公司,员工薪资为每月重要开资,曾男岂有不严加审核确认就轻率盖章之理?而检察官所举之表单证据,真实性有疑,且不足以证明黄女犯罪,因此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