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体小舖创办人打医美针枉死 儿向密医追讨200万精神赔偿

台湾「THE BODY SHOP美体小舖」创办人黄慧娟(左)获颁THE BODY SHOP亚太区终身成就奖;图右为董事长曾峙屏。(图/本报资料照)

「美体小舖」台湾区创办人黄慧娟前年到医美诊所就诊后突然昏迷,送医急救约70天死亡,黄的儿子曾峙屏提告向诊所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定诊所由林姓护理师违法对黄女实施侵入性之医疗,施打医美针,致黄女昏迷死亡,判决诊所及林连带赔偿371万多元。曾男事后再以自己名义求偿丧母之痛的精神慰抚200万元,台北地院判傅男2人应连带全额赔偿,可上诉。

黄慧娟1988年引进英国保养品牌「THE BODY SHOP」,被媒体称为台湾美容界教母。她的儿子曾峙屏提告指控,诊所傅姓负责人及林姓护理师没有医师执照,却在2020年起陆续对黄女施以埋针及施打肉毒杆菌及舒眠麻醉等侵入性医疗美容行为。

刑案一审不采信傅男2人辩词,依违反医师法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罪,傅男遭判刑2年8月、没收犯罪所得473万6959元,林女判刑2年6月,另依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2人各3月徒刑、皆得易科罚金9万元,案件上诉高院审理中。

黄女在2021年7月23日再次到诊所时,傅及林在无医师在场指示的情形下,共同对黄女进行侵入性医疗美容行为,致使黄女在诊所倒地无呼吸心跳,送医后呈现植物人状况,同年9月30日死亡,享寿71岁。曾男因此向诊所及林女请求连带赔偿500万元。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曾男提出的证据,再加上诊所无法提供完整病历纪录的情况下,认定诊所及林对黄男实施侵入性医疗,致黄在诊所内发生休克倒地及无呼吸心跳等情况,违法医疗造成黄女后来死亡的结果,判决须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300万元及医疗费等共371万51790元。案件上诉二审审理中。

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曾峙屏主张骤然丧母、精神饱受痛苦,但傅男2人始终不认罪也不道歉和解,因此对傅男2人提起请求赔偿精神慰抚共200万元,并预先声请假扣押2人同额财产以防脱产获准。案经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傅男2人应连带全额赔偿,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