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录器伤害了谁

(图/本报系资料照)

金门海域执法造成当事者伤亡事件愈滚愈大,特别是当海巡单位公开承认执法人员未配戴「密录器」后,更是产生爆炸性发展趋势,各项爆料极度耸动,其中包括上级指导烟灭证据论以及采购陆制密录器遭禁用说;此时再爆出案发时间记录不正确,海巡面对社会质疑焦头烂额,但其上级机关却还是从政治操作角度思考问题,政治高层亦认定由于执法过程丧生者为大陆民众,还是笃信高举「抗中保台」大旗,念着「维护主权」魔咒,就可将台湾乡亲唬弄到昏头转向,最后还是能够蒙混过关。

海巡单位与其上级机关面对流言蜚语,却是老神在在毫不理会,完全没有积极回应上级指导烟灭证据论以及采购陆制密录器遭禁用说,官僚心态衙门作风老大姿态确实令人遗憾。但前述两项指控与怀疑,其实都涉及刑事责任,不论是教唆灭证抑或是采购失当,都必须尽速说明,不要再过几天,又被各方找到证据,让海巡形象更受伤害,执法机关社会观感沦落至百孔千疮地步,尔后如何面对台湾乡亲取得公信顺利执法呢?

民众上网搜寻警用与执法密录器,可以找到众多厂牌各式产品,在商源丰富前提下,还会采购到陆制产品,因为资安顾虑而弃之不用,难道不要追究责任吗?假若社会已提出质疑,怎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毫不理会不予回应?至于上级指导灭证说法,更是会彻底颠覆执法公信之严重指控,海巡单位与上级机关怎有可能不知其严重性?未能立即果断回应,只会让社会大众更加怀疑,最后重创执法机关信誉。

面对社会就「密录器」所生质疑,假若不妥善应对处理,最后搞出案外案时,会让本案更难顺利落幕。假若面对大陆还想用民主自由作为抗衡压力所用心理武装盾牌,最好牢记法治是民主自由体制之真谛,就密录器指控上级指导烟灭证据论或是采购陆制密录器遭禁用,都是执法机关不可承受之重,国家安全高层难道对此亦完全无感,不知应督促当事者尽速应对吗?(作者为中华战略学会资深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