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踢男警下体还抢走密录器喊「酒醉了」 被判拘役40天

▲女喝酒醉对员警比出不雅手势。(图/达志示意图

地方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郑姓女子9月间凌晨4点许,因酒醉搭乘计程车无法告知所要前往地址司机于是将她载至金华派出所请求员警协助,但在派出所期间她大声咆哮、拉扯员警,并比出不雅手势,经屡劝不听,于是被实施管束未料她却以脚踢员警的脚与下体,及动手抢取密录器辣椒喷雾剂,遭警以涉犯妨害公务罪嫌当场逮捕。郑女称,当时喝醉了,不知道当时的行为。不过,台南地院查出她是累犯,妨害公务执行,因此判处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4万元。

检方起诉指出,郑女否认涉有妨害公务罪嫌,辩称酒醉了,所以不知道当时的行为;不过,经金华派出所职务报告监视器录影撷取画面5张、密录器录影撷取画面2张、辣椒喷雾剂照片1张等,发现她在案发当时,仍可与值班员对话、使用手机查询资讯质问踢到员警哪里,要求员警去验伤等,显见当时意识尚属清楚,所辩酒醉不知道当时所为,实为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最后,法官审酌郑女恣意对执行公务警员施加强暴行为,妨害公务执行,蔑视执法人员,欠缺法治观念,量处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以示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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