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國會 政院用「麟洋配」反諷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明定不得反质询,且在刑法中新增藐视国会罪,被政院质疑有法律明确性不足、将政治行为迳行认定为不法的疑义。行政院诉讼代理人李荃和质疑未来是否动辄入罪?立法院诉讼代理人叶庆元说,我国对「反质询」早有法制规范,台北、台南、台中市议会相关规定使用了廿多年,如果还有问题「可能是自己法学素养有问题」。
李荃和指出,如果一个部会首长因为太感动,在自己脸书上写说「恭喜麟洋、台湾之光」,同时又在微信写下「恭喜麟洋,中国人的荣耀」,然后这个部长被请到立法院质询,立委问「你到底是中华民国的部长,还是中国部长?你认为麟洋是台湾之光还是中国人的荣耀?」部长若回答「我们本来就是中国人,不然是什么人?」是不是反质询?这种回应搬到立法院会不会被处罚?
叶庆元说,质询权是宪法赋予立法院权力,「反质询」指的是被质询者跳脱被质疑、被询问地位,对质询者诘问、质疑、攻讦或提出无关答复,例如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在备询时呛「在那叫什么、你妈妈质询都没有像你这样」适当吗?另外,刑法藐视国会罪包括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还可以透过司法审查加以认定及判断,没有违反明确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