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府召开国土计划说明会 大湖乡新开及栗林村民抨击是恶法

大湖乡姜麻园农业休闲区就位在鲤鱼潭水库集水区内。(谢明俊摄)

大湖乡姜麻园农业休闲区就位在鲤鱼潭水库集水区内,是当地重要栽植水果及休憩景点。(谢明俊摄)

苗栗县政府为大湖乡新开村及栗林村民加开国土计划说明会。(苗栗县政府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内政部于2018年所公告实施的全国国土计划,苗栗县政府据将于2025年正式界定实苗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其中大湖乡新开村及栗林村因位处鲤鱼潭水库集水区,依照新计划将画为第1类,村民抨击新计划是恶法,担忧会因而受到新计划诸多限制开发,透过乡公所向县府陈情反应不要画入,县府为此特别召开说明会,大湖乡长黄惠琴期望县府能将民意转达中央,保障农民生存权益。

县府表示,国土计划法于2016年5月1日施行,将现行区域计划制度分3阶段转换为国土计划制度,第1阶段由内政部于2018年4月30日公告实施「全国国土计划」,第2阶段由苗栗县政府于2021年4月30日公告实施「苗栗县国土计划」,第3阶段预计由苗栗县政府府于2025年4月30日前公告「苗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由内政部统一全国公布实施,原有区域计划法不再适用,届时将全面实施国土计划制度。

大湖乡代陈增煌表示,大湖乡新开村、栗林村位处鲤鱼潭水库集水区域内,当年在鲤鱼潭水库兴建时,就曾从水库淹没区迁移过一批村民,并且对村民在集水区域内活动有诸多限制,过去村民多半务农维生,目前以种植高架梨、柑橘等农作为主,依照新的计划法,这个区域将被列为第1类,村民担心会影响原有的生存权益,因而透过乡公所向县府陈情反应,不要将2村范围画入第1类。

县府应大湖乡公所反应日前在大湖农会栗林集货场地,加开栗林村与新开村说明会,由清华大学黄副教授书伟简报本县国土计划划设情形,并由县府工商发展处长詹彩苹亲自主持,与地政处、农业处代表回应民众疑问,现场民众发言踊跃,其中最为担心「如被划设为国土保育地区将限制土地使用」、「未来土地价值恐减损」、「土地利用长期受水库饮用水水质保护区范围限制」等问题。

大湖乡长黄惠琴并当场代表乡民转交陈情书结詹彩苹,表达民众对国土计划功能分区划设疑义,县府后续将依「国土功能分区图及使用地绘制作业办法」第7条规定,将国土功能分区图、使用地土地清册、绘制说明书及人民或团体陈述意见参采情形表,提请各级国土计划审议会审议。

县府说明指出,国土保育地区划设条件为内政部所订定,如乡亲土地被划设为「国土保育地区第1类或第2类」的土地,原属区域计划法编定的建筑用地(例如甲种、丙种建筑用地)得继续住宅、零售等生活使用,合法农业使用土地(例如农牧、养殖用地)也可继续作为农业使用,包含农作(包含农机具)、农田水利、农作生产、农作管理、养畜、养禽、休闲农业体验等设施,未来都可继续使用,其合法权益不受影响,请乡亲放心。并且私有土地产权仍为私有,也可买卖及租赁,国土功能分区划设与土地征收无关,不会收归国有。

县府配合内政部推动国土计划新制,已在全县18乡镇市办理国土功能分区草案公听会完毕,另县府为顾及乡亲土地使用权益,将再次审慎检视苗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划设内容,以维护民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