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两村划入第1类 苗县府开国土计划说明会
苗栗县政府特别为大湖乡新开村及栗林村民加开国土计划说明会。(苗栗县政府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内政部于2018年公告实施全国国土计划,苗栗县政府依据此计划将于2025年正式界定苗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其中大湖乡新开村及栗林村因位处鲤鱼潭水库集水区,依照新计划将划为第1类,村民抨击是恶法,担忧会因而受到新计划诸多限制开发,透过乡公所向县府陈情反应不要划入。县府为此召开说明会,大湖乡长黄惠琴期望县府能将民意转达中央,保障农民生存权益。
县府表示,国土计划法于2016年5月1日施行,将现行区域计划制度分3阶段转换为国土计划制度,第1阶段由内政部于2018年4月30日公告实施全国国土计划,第2阶段由苗栗县政府于2021年4月30日公告实施苗栗县国土计划,第3阶段预计由苗栗县政府于2025年4月30日前公告苗栗县国土功能分区图,由内政部统一全国公布实施,原有区域计划法不再适用,届时将全面实施国土计划制度。
大湖乡代陈增煌表示,大湖乡新开村、栗林村位处鲤鱼潭水库集水区域内,当年在鲤鱼潭水库兴建时,就曾从水库淹没区迁移过一批村民,村民多半务农维生,以种植高架梨、柑橘等农作为主,依照新的计划法,这个区域将被列为第1类,村民担心会影响原有的生存权益,因而透过乡公所向县府陈情反应,不要将两村范围划入第1类。
大湖乡长黄惠琴代表乡民转交陈情书给县府工商发展处长詹彩苹,表达民众对国土计划功能分区划设疑义,县府将提请上级国土计划审议会参考。县府指出,国土保育地区划设条件为内政部所订定,如乡亲土地被划入为「国土保育地区第1类或第2类」,原有合法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