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支援预算 不能全扔给地方

刘世芳指出,「全社会防卫韧性」工作内容涉及面向非常多元复杂,其中有一大区块是处理大规模救灾,内政部将扩大民力训练与运用,提升民众具备自卫、自救及互助的能力,进而在面临巨大灾难或紧急状况下,协助政府维持社会正常运作。

对于赖清德提到台湾社会准备愈充足,国家就更安全,刘世芳强调,内政部将加强既有义警、义交、义消、关键基础设施特种防护团、灾防团体及替代役役男的训练及装备更新,希望透过能力建构强化民间力量,共同协助政府部门及警消人员进行第一线救灾以及治安维护。

内政部预告的修正办法中,明定民防总队所属各任务大队每年度应实施1次或2次,召集编组成员全员参加,每次施以4小时以上训练;民防团、民防分团、特种防护团、防护团及联合防护团每年度应实施1次,召集编组成员3分之1参加,每年施以4小时以上训练。

法制局指出,根据《民防法》规定,参加民防团队编组人员接受训练、演习、服勤时,办理机关得依实际需要供给膳宿,交通工具或改发代金,参加服勤期间得发给津贴,且民防工作所需经费多由办理的地方政府编列预算支应及负担。

但未来民防工作范围,除协助抢救重大灾害、协助维持地方治安或担任民间自卫外,尚包括支援军事勤务,法制局认为,这并非均属地方自治事项,全由地方政府编列预算支应或负担相关经费是否合理,存有讨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