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修繕鷹架不敵颱風殃及鄰房 中市府開罰屋主包商
台中北屯区一处民宅,日前架设鹰架修缮外墙,台风凯米来袭时鹰架不敌强风大面积倾斜殃及邻房;市府今天表示,经都发局场勘,确认施工违规依建筑法开罚屋主及包商,包商下午将进行拆除。
位于北屯区松竹二路一处民宅,屋主日前自行雇工架设鹰架修缮外墙,台风凯米来袭时遭受强风,鹰架大面积倒塌并向隔壁邻房倾斜,邻房屋主与民众发现后向有关单位反映。
台中市府今天透过文字稿表示,昨天都市发展局长李正伟与北屯区公所代表前往场勘,发现事发鹰架位于建筑基地内,有部份倒塌并倾斜至邻房,但未倒向道路、人行道等公共空间,暂无影响公共安全及公共交通。
中市府指出,由于建筑物外墙修缮未涉及建筑法第9条修建行为,无须申请建造执照,但屋主自行雇工搭设鹰架修缮外墙,属建筑物施工,得依建筑法63条至68条规定办理;都发局依法向屋主及包商各裁处新台币1万8000元罚锾,至于现场是否涉及违章建筑认定,则依违章建筑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中市府表示,承包商与邻房受害屋主达成协议,同意于今天下午进行拆除,都发局将派员至现场确认拆除作业执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