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拍軍機艦 是否觸法?個案認定
国防部预告「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配套规定,拍摄路上车队、海上军舰及起降阶段的军机,需经个案认定,若不涉及营区军事安全就不违反规定。记者李人岳/摄影
国防部为确保军事演习、训练及战备任务机密安全,推动修订「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在今年一月公布,国防部昨天进一步预告七项配套办法。外界关切民众在公开场域拍摄军机、军舰是否可能触法?军方强调,一切以是否影响军事安全及个案来认定,如果是拍摄路上的车队、海上航行军舰及起降阶段的军机,若不涉及营区安全就不违反规定。
国防部作计室联战处处长董冀星少将表示,国军在营区外执行演训任务,经通报相关机关的演训场域视为军事营区。演习场域由参演单位在演习前十五天(临时性军事任务可在七十二小时前)通报航港局、民航局及海巡署等相关单位,通报内容须载明演训单位联络方式,场域范围如座标、经纬度、地名、地号、空照图、建筑物设施名称或绘制要图等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