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自拆违建被法办 北市认疏失
台北市政府误认民众强制拆除违建后再违规重建,将民众法办,议员陈重文痛批「柯市府行政权好大,市民好怕怕」。(杨亚璇摄)
台北市北投区许姓男子买下一栋30多年房屋,装修后经营餐厅,却遭查报违建,1楼违建自行拆除,2楼违建遭强制拆除,但屋主再整修1楼后,建管处却认定是强制拆除处违规重建,将2名女儿移送法办,恐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众担心人生留下污点,建管处坦言为行政疏失,已撤回移送法办函文。
许先生指出,2019年买下屋龄30年房子,花1年时间美化处理,看屋、过屋前都没查到该建物1、2楼有违建列管纪录,之后竟被检举1楼窗户及2楼凸窗为违建,自行拆除1楼违建,但2楼凸窗为安全而没有拆,最后由拆除大队强制拆除。
市议员陈重文说,2楼被强制拆后并无重建,建管处竟以《建筑法》第95条,强制拆除的建筑物再度违规重建,将2位许小姐移送法办,行政权戕害民众权益,痛斥北市府螺丝松满地,建管处以兴讼方式扰民,严正谴责滥权。许先生的女儿表示,感到很错愕,每天睡不着觉,怕被抓去关留下相关案底。
陈重文表示,建管处发现疏漏之后,6月22日紧急发文向士林地检署撤回移送法办函文,但7月初当事人仍收到传票。
建管处长刘美秀说明,1楼为许先生自行拆除,2楼为强制拆除,2019年第1次遭检举拆除后,今年2月又被检举1楼有新违建,由于同一地址有强制拆除的纪录,因此依《建筑法》第95条移送法办。
刘美秀坦言,同栋建筑存在自行拆除及强制拆除的2种违建处分纪录,没有确认1楼是自行拆除或是强拆,为行政疏失,因此撤回移送法办函文,并请示中央如何分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