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拆违建「烧毁了民宅」!屋主怒求偿 获国赔121万

▲北市府先前执行拆除违建冷气工程时,施工单位不慎引起大火,将整间房屋烧毁。(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记者陈丰德翻摄)

记者徐恺昕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接获市民反应称,有一廖姓住户的冷气支架有违建之虞,市府单位获报后速委托厂商前去以「乙炔烧杆方式」强制拆除,怎料施工过程中却不慎引起火花,导致廖姓屋主整间房屋遭烧毁。廖女气炸诉请国赔法院审结认定北市建筑管理工程处要负6成责任,需赔偿121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家住公寓4楼的廖女主卧室窗外原设有窗型冷气1台,但因3楼住户抱怨冷气有滴水声,经反应她遂将冷气搬至顶楼加盖的5楼暂时存放,不过由于主卧铝窗外仍留有原本支撑冷气的铁架,有市民发现后认为该铁架看起来相当危险,有掉落的可能,故拨打1999专线向北市府反应请求拆除。

北市府获报后,赶紧以「违建」之名委托厂商前往现场以「氧乙炔烧杆方式」强制拆除铁架,怎料施工过程中火花掉落屋内,碰上铝窗旁易燃塑胶衣橱珍珠板后瞬间引发大火,房屋惨遭烧毁。廖女事后控诉建管处有疏失,明明在场监督却未依法备置安全消防器材,对此求偿国赔300万元。

法庭上建管处辩称一切是依法行政,单位在接受到通报后至现场勘查,认定该铁架老旧且悬挂的石棉瓦板随时有掉落可能,对公共安全危害巨大,又因当时正值台风季节,有拆除的急迫性及必要性。

台北地院审理勘验火灾原因调查鉴定书,发现起火原因确实是施工不慎导致,法官认为建管处身为监督单位本应注意现场状况,确实检查一旁是否备有消防灭火设备预防措施,但因廖女摆放易燃物也有疏失,审结责任归属判廖女4成,建管处6成,北市府总计应赔偿121万1468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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