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曝光,广东公布17批次不合格食品
10月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38期通告,通报不合格食品17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记者留意到,有两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有关规定。
微生物污染问题
根据通告,共有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东莞市莞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梅州市梅江区阿丘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泉之乡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泉之乡(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品客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博罗县欧绿欧食品厂生产的绿豆冰沙饮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汕头市澄海区五兴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家之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莱美百货商品零售(潮州市枫溪区)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燕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瓜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汕头市金平区福宇购日用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温县味美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阳江十八子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东城营业部销售的标称阳江十八子厨业有限公司诚笙食品厂生产的芝麻蛋香椰蓉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塘厦俊发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塘厦山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芯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思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东莞市东城嘉凯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诚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轻乳芝士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铜绿假单胞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是一种致病力较低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包装饮用水消费周期较长,铜绿假单胞菌的生长繁殖将增加危害人群健康的可能性。可能造成铜绿假单胞超标的原因如下:水源受到污染;生产过程过滤/纯化装置未正常运转;加工环境、设备和器具的清洁卫生有缺陷;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农兽药残留问题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冯国灯鱼档销售的泥鳅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大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
梅州市木易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沙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化州市二五八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标称湛江市宏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丸子(葡萄口味甜味冰),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信宜市兆康百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信宜市镇隆镇杰发冰糖加工坊生产的镇隆冰片糖,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他指标问题
丰顺县悠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喜之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溶幼砂糖,蔗糖分、还原糖分和干燥失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羊城晚报记者 吴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