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国纸钞可买地?律师:以物易物

黄国华出售一块4坪大持分地,代价是12万面额的台湾国货币,结果真的成交。(杨明峰摄)

「台湾国货币」购得中华民国土地?独派团体成员、台湾建国党主席黄国华,出售桃园市平镇区双连坡1块4坪大的持分地,与刘姓买家约定以12万元新台币及12万新台币面额的「台湾国货币」支付,双方完成交易,预计1周内完成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律师詹淳淇表示,在双方同意之下,以这样的「货币」买卖交易,就像是双方约定以物易物,符合民法的《互易契约》,并不违法,若有人觉得权益受损,就可能触犯诈欺罪。警方则认为,台湾国货币虽不被政府认可,但就像是代币、礼券、购物券等,无法取缔。

黄国华解释,新台币与台湾国货币「马莎丹」的汇率约在100比96至92间,过去被视作「冥国纸钞」,信者恒信,主要流通在台湾国成员及其友好单位中,有的经营彩券行、茶行等,民众可持马莎丹进行交易,而这次购买土地,交易12万元的大笔面额,堪称罕见。

有民众从黄国华手中拿到马莎丹,直觉就像玩具钞,甚至是烧给死人的冥币,而其中500元面额,上头还印有前总统陈水扁的肖像。有人曾在双连坡的杂货店发现,马莎丹竟可流通购物,还有人透露,黄国华的马莎丹,汇率看他心情而定,有时转手就能赚好几百元,因此有特定人士收购。

黄国华指出,印有他个人印章的马莎丹,流通市面的面额达1、200万新台币,与刘姓买家约定24万元价购,其中一半以马莎丹支付,目的是要他帮忙回收马莎丹,另外则是对外宣扬「台湾国」理念。

黄国华补充,土地已经在今年8月初过户登记,增值税部分用新台币汇率1比1登记,虽然知道遭驳回机会很大,但会尝试以马莎丹进行实价登录。

刘姓买家指出,过去2年来一直以95元新台币,收购100元面额的马莎丹,有时黄国华的心情好,汇率可高达1比1,一来一往下来,比定存报酬率来的高,搜集一年多达到12万目标,过程并不困难,交易土地后还剩下1万余元的马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