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洗澡不准锁门 少女出庭:爸爸边看边说「没什么好看」

▲ 令「洗澡不准锁门」,少女挺母出庭揭狼父「看我洗澡」。(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郭世贤基隆报导

基隆市一名傅姓男子2006年跟老婆离婚后,扶养年仅3岁的女儿,但2018年8月起少女前往妈妈住处后,再也不想回家傅男认为前妻丈母娘,故意不让女儿回家,控告两人妨害家庭。女儿出庭作证时竟供称,爸爸会看她洗澡、换衣服,还会打她,所以不敢回家。基隆地检署近日侦结,认为2人妨害家庭罪嫌不足,不起诉处分

不起诉处分书指出,傅姓男子与妻子感情不睦,于2006年间离婚收场,当时年仅3岁的小女童由傅男扶养,父女两人住在一起;直到2018年8月,女儿已是15岁少女,便离家跑去找妈妈与外婆同住,就再也没回父亲住处。傅男认为他拥有女儿监护权,是前妻故意不让女儿回家,控告前妻及前丈母娘妨害家庭。

检察官开庭,女儿出庭作证时表示,供称不是妈妈不让她返家,而是爸爸经常莫名其妙殴打她,还会进来房间看她换衣服,并且说「没甚么好看的」,有时洗澡时命令她不准锁门,爸爸会开门进来看一看就走了,让她感到害怕才不愿返家。

基隆地检署采信女儿说法,认为宋女与张姓前岳母罪嫌不足,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