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47号演习 7月22日起全台分四区实施

军闻社

国防部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明「万安47号演习规划」,今年配合汉光演习实兵演练,订于7月22日至25日采分区方式,依中部、北部、东部及外(离)岛、南部地区顺序,实施演练。

全动署人力动员处处长朱森村表示,此次演练期程规划分别为7月22日中部7县市、7月23日北部7县市、7月24日东部及外离岛5县市、7月25日南部3县市,各地区于演习当日1330时至1400时,实施警报发放、疏散避难及交通管制;防空警报解除后,续于1400时至1430时,由地方政府及参演之民防团队实施「战时灾民收容救济站」开设及灾害救援演练,除新竹市、嘉义市各择1个区,其余20个地方政府各择2个乡(镇、市、区),重点验证民众实际进入防空疏散避难设施。

朱处长指出,各地区演习当日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发放「防空警报」,并运用电视、广播、村里、学校及警察巡逻车广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报涵盖率。同时透过「空中威胁告警系统」发送手机告警讯息(含防空疏散避难设施位置之链结网址)以便民众查询运用。

朱处长也提醒,行驶中的车辆听闻防空警报时,请驾驶人保持镇静,切勿违反交通规则,并依警察及民防执勤人员指挥,配合实施人、车管制。行驶于各重点验证区之车辆,听闻防空警报时,请靠边停于安全处下车,驾驶及乘员依警察及民防执勤人员引导,就近进入防空疏散避难设施。

朱处长强调,防空演习期间,各级政府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公司、厂(场)站及民众均应配合管制与演练。若未依民防法第21条、防空演习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配合演习命令之管制及演练,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条裁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