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47号演习23日登场 未配合演练最重罚15万

▲万安演习。(资料照/记者袁茵摄)

记者黄圣庭/台北报导

万安47号演习北部地区将于23日登场,当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全市实施30分钟人车疏散避难、灯火关闭及交通管制等演练,今年演习重点在于防空疏散避难设施的管理人,例如管理委员会、保全或住户必须于演习时配合主动开放避难设施,让民众进入实施避难,请当天务必配合相关管制与演练。

北市府表示,在防空警报发放后,防空避难设施管理人应立即开启地下室的铁卷门或栅栏,而行驶中的车辆须立即靠边停车,驾驶、车上人员都要下车,以及路上的行人均须依警察或民防人员的引导,前往就近的防空避难设施实施避难。此外,全市的医疗照护、公共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及机关(构)等场所,也都要落实配合演练。演习期间捷运各路线列车仍维持正常行驶营运,但下车旅客须配合车站人员引导避难。

北市府指出,演习当日台北市长蒋万安将在基隆路与和平东路路口,视导捷运六张犁站及周遭街区的防空疏散避难演练情形,接续分别前往大安国小及长兴净水场,视导战时灾民收容救济站开设,及民生基础设施灾害抢救演练。其中灾民收容救济站开设作业,将结合大安国小太阳能发电、公托及幼儿园等配置概况,模拟于战时收容期间提供灾民服务使用,同时规划灾民携带紧急避难包实施报到演练,以强化民众随时备置个人紧急避难包的重要性,有助灾时维持生存基本需求。

北市府进一步说明,针对演习期间防空避难设施开放使用部分,从5月中旬起即陆续发函请全市近9000处报备有案之管委会,演习当日须配合演练,并持续加强宣导相关人、车管制事项,倘未配合演练者,将依民防法规定裁罚。依民防法第21条、防空演习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未配合演习命令的管制及演练,恐被罚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