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万安42号演习28日登场 不配合罚3至15万元

▲南部地区万安42号演习于5月28日下午举行,吁请乡亲配合演练。▲(图/屏东警局提供资料照片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军民联合防空(万安42号)演习于5月28日举行,实施人车管制及疏散避难,未依规定接受宪、警及民防执勤人员指挥等行为,会被处新台币3至15万元罚锾,吁请乡亲配合演练。

2019年屏东县军民联合防空(万安42号)演习,于5月28日(星期二)下午 13时30分至14时00分举行,演习期间执行人车管制及疏散避难,吁请民众接受宪警及民防人员指挥配合演习。屏东县警察局表示,万安42号演习重点在于防情传递、警报发放、人车疏散避难、交通管制灾害抢救及伤患救护等实作演练,演习地区内各公、民营工厂公司照常营运作业,惟必须配合关闭门窗及实施人员管制(台湾电力公司不作断电措施),高速公路准下不准上,下高速公路车辆应就地疏散避难不得继续行驶。

另依民防法第21条及第25条规定,防空避难演习实施中,未依规定接受宪、警及民防等执勤人员指挥或不配合关闭门窗熄灭灯火者,经劝导后仍不配合关闭或不接受指挥疏散避难者,得处新台币3至15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