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万安42号演习27日实施 不守规定恐罚15万元!
北部地区27日下午1时30分至2时,将实施「万安42号」演习,届时街上进行交通管制及人、车疏散避难,如果违反将依民防法第25条规定,罚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108年「军民联合防空(万安42号)演习」,北部地区为5月27日,范围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宜兰县、基隆市、桃园市、新竹市、新竹县;南部及金门地区5月28日,范围包括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县、金门县;东部及马祖地区5月29日,范围包括台东县、花莲县、连江县;中部及澎湖地区5月30日,范围包括台中市、彰化县、苗栗县、南投县、云林县、嘉义市、嘉义县、澎湖县。演习于下午13时30分至14时实施,将执行警报发放、交通管制、人车疏散避难等措施。
有关演习的注意事项,北部地区是5月27日下午1时30分至2时;届时住家应紧闭窗户,将室内外灯火熄灭,商家也需把室内灯源关闭、铁门(大门)拉下,广告、招牌、走廊及后阳台等室外灯关闭,也不得在骑楼或巷口逗留。
另外,路上人车也必须接受执勤警察、协勤人员指挥,把车辆熄火、车灯关闭,下车就近避难。若于演习期间拒绝配合相关措施,执勤人员劝导不遵者,将依民防法第25条规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北部地区27日实施万安42号演习。(图/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