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E-bike再出意外! 北市拟修法比照机车管理

▲E-bike租借太方便,反而造成许多问题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电动自行车E-bike 5月才上路,就传出意外事件北市1名14岁少女日前骑E-bike撞死81岁周姓妇人,让大家质疑,「不是16岁才能租借?」对此,交通局长钟慧谕5日表示,「将会研拟相关法规,未来时速15公里以上的车辆,都要以机车法规管理。」

1名14岁少女上月27日在万华光仁国小旁租借站租了E-bike,骑到中华路2段的时候,疑似因为闯红灯撞死了81岁的周姓妇人。对此钟慧谕提到,「光仁国小是台北市唯一的租借点,而这种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25公里,却不用驾照和安全帽就能借,并且常常发生人车争道的状况,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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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慧谕也说,欧洲国家对时速15公里的电动车都有相关规范,一律以机车法规为主,「E-Bike 5月上路时就有此疑虑,只是碍于现行法规,仍属自行车,但未来将会研拟相关法则,以机车法管里。」

台湾城市动力公司E-Bike事后紧急在官网公告,「万华光仁国小站即日起暂停服务。」E-Bike设置原先为方便16岁以上民众用悠游卡租借,业者曾说,「每一个租借点都有人员看管,也会对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借用者做简单路考。」但实际前往却发现无人看管,加上这些车都没有牌照,未来如果没有相关法则规范,就怕还可能再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