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骑乘E-Bike违法?交局要告业者「占人行道营利」

▲E-Bike北市设点交通局要告业者「占人行道营利」。(图/东森新闻

东森新闻记者李彦颖谢盛帆台北报导

台北市第一座E-Bike电动自行车租借站8日在万华启用,只要年满16岁,就可以使用悠游卡租借。但台北市交通局认为,电动自行车可无照行驶,不但有交通规范上的漏洞,还质疑业者占用人行道从事营利行为,因而报警处理。业者大声喊冤,强调设站地点是承租的私有地,没有占用任何的公有地。

电动自行车不像传统脚踏车踩到脚很酸,引擎一催就可以趴趴走。E-bike租借站看准商机,从新北市拓展到台北万华区,悠游卡一刷就能借车。台北市交通局却认为,业者设点的位置是在公共人行道上,违反交通法规

北市交通局科长刘嘉祐指出,无遮檐人行道必须开放给公众通行使用,依照《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范,它就是属于道路范围。但针对质疑,业者解释,设点位置全都合法承租,没有占用到任何公有地。

E-bike客服部经理孙枢忠表示,从花圃一直到机车停放处,都是向邻近大楼管委会承租的私有地,马路旁人行道的部分才是公有地。为了配合行政院环保署一直极力推动的节能减碳,业者们一直都不遗余力,但目前最大的困难就是很难找到合法的承租地点。

但交通局认为,设点部分已经是既成的无遮檐人行道,视同道路,有违法疑虑。而且E-Bike虽然属于电动自行车,不用驾照、安全帽就能上路,但车速最高可达25公里,实在是难以界定车辆种类,算是交通管理规范上的「灰色地带」,担心E-Bike若行驶在交通密集都会区,未来恐危及行人安全。

业者强调,租借站现在都有专人驻守,看到青少年来借车都会先确定年龄,并教导骑乘技巧,确认安全无虞,才会让租借者骑上路,而且车厢内也备有安全帽,要求民众戴了再骑。因此无法了解交通局为何要一直打压。

不过,交通局认为,目前法规不健全,还是要管理,至于站点有没有违法,最后还是得看警察局建管联合会勘的结果才能认定。

▲交通局认为,站点是无遮檐人行道,「视同道路」。(图/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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