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嬷孙6保单诈贷1097万 女保险员怕穿帮「用这招」骗6年

台北地检署

邓姓女保险业务员,利用承办朱姓阿嬷及孙子2人的寿险业务机会,伪造2人签名后,持2人保单质借侵占1097万元,事后为避免遭发现,还变更2人保险契约的住所资料,让2人收不到通知,台北地检署依伪造文书、诈欺取财罪起诉邓女。

起诉指出,邓女为朱姓嬷孙2人办理6张保单投保,于2008年6月至2014年9月间伪造2人签名,将6张保单向宏泰人寿、富邦人寿质借,获核贷1097万451元。

邓女为避免遭2人发现,分别于2008年6月、2009年4月、2013年12月伪造2人的保单契约内容上的住所,让2人收不到核贷通知。

事后宏泰、富邦核贷并将1097万多元款项汇入2人帐户后,邓女再向2人佯称是款项是她薪水及奖金,怕她丈夫知悉,所以汇至2人帐户,2人误信而将款项提领或转帐给邓。2人发现保单遭邓质借后,始知受骗,愤而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