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马云和贾伯斯比?

(图/达志影像)

《纽约时报》在本月19日刊登了佛里曼的专栏,题目是〈中国的霸凌行为可能害人害己〉。这篇文字问到台积电有什么成功秘诀,他得到的答案,是台积电和矽谷所累积的信任关系难以复制,因此中国发展半导体产业十分不易。

台积电的成功秘诀包括信任、信用、互赖,也不仅只于信任、信用、互赖,台湾很清楚,全世界引以为傲,而中国芯片目前还做不到。然而,这篇文字将阿里巴巴的共同创办人马云和苹果电脑创始人贾伯斯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却让人虽然不至于感到「不伦」,可还是觉得有几分「不类」。

他的提法是,马云稍早消失于公众眼球之外一段时间,其严重性犹如贾伯斯在发布iPhone手机之后如果随即销声匿迹,政府和企业家之间的互信以及社会合理预期关系便可能崩溃。

佛里曼这样去看问题,在字面意义上好像说得通,但是追究其语境则看不到说服力。马云和贾伯斯两者之间,只是在「商业」和「数量」的粗浅概念上彼此范畴雷同,而令人产生类比错觉。马云既不是这个时代全球公认的发明家和设计家,也不是贾伯斯那样因品质和美学诉求而得到代代肯定的企业家。更为根本的问题,在于马云在中国非因做为一个纯粹的企业家而召祸。

众所周知,马云的问题,出自于卷入了复杂可议的高层政商关系;他进入的互联网金融行业,高风险而必须监管;他的模式,被认为存在着「垄断性的权利,垄断了资本,再垄断了市场」,这在世界任何成熟经济体都会备受抨击与质疑,但他却多年来对中国和全世界指天画地,夸夸其谈。美国的全球主义作家如佛里曼,由于对中国大陆基本上只做选择性认识,因此而产生一种马云倾向和马云误会。

贾伯斯明显并非一个马云可类比的对象。而不仅贾伯斯不是,与马云同样是顶级中国企业家的腾讯马化腾,也和马云的风格和处境大异其趣。公众不大需要看到马化腾来确定他是否平安,他好像也没有所谓消失于公众视线的问题。

美国一般大众言论界对于大陆时政以及美中台关系,始终只能做到简单论述,此为一例。再举一例,目前各媒体大多聚焦在大陆的第三次分配(私人出自道德力量所做的捐赠和转移)压力,其实意义没有想像中那么大,因为今年腾讯和阿里巴巴各自承诺的1000亿人民币助力共富,主体性质并不是捐款,可外界以讹传讹,过度渲染。就经济领域,更应该关注的问题,其实是第二次分配。

各国政府都是通过税务安排,做第二次分配以资应社会开支。根据中国官方发表的相关数字所做的非官方估计,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口偏低,最多只有8300万人,占人口比例不到6%。这个数字之低,令人难以置信,可还有一说,是只有6500万人。相较于美国,每年大约收到1.5亿份个人所得税表,占人口比例45%。不看这个差异,美国无从了解,中国的商业界个人所得税缴纳有限,因此他们对社会所做的分配贡献原本严重偏低。

中国房产税大约即将试点开征,可是因为反对声浪巨大,只在10个城市试点。在房产税开征之前,从税制以及税收缴纳情况已经可以肯定,很明确地说,中国是一个资本暴富的社会。(作者为美国法学博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