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按摩后趁机伸手摸胸 被逮辩「我近60岁不可能冲动」
阿德在111年透过妻子预约按摩服务,却趁着服务结束后对女按摩师小美(化名)进行性骚扰行为,触摸小美胸部。(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因涉嫌性骚扰,对台北地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最终遭到驳回。根据判决书内容,阿德在111年透过妻子预约按摩服务,却趁着服务结束后对女按摩师小美(化名)进行性骚扰行为,触摸小美胸部。一审依性骚扰罪,处有期徒刑5月,案件经上诉至台湾高等法院后,法院仍认定其行为成立,维持原判决。
事发于111年10月1日,阿德透过妻子用脸书与受害人小美联系,预约当晚7时40分的按摩服务。当天,阿德依约前往小美位于台北市的住处接受按摩服务。按摩结束后,阿德在门口穿鞋准备离去,趁着小美毫无防备之际,突然伸手抓握小美的左侧胸部,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小美对此感到惊吓万分,立刻返回房间哭泣,并要求女儿联系其丈夫。丈夫得知后迅速赶回家,听闻妻子遭性骚扰,并立即陪同报警。
面对指控,阿德全盘否认,声称自己当时并未有任何性骚扰行为,并强调:「我已经接近60岁,不可能有什么冲动。」他进一步辩称,自己因背痛,根本不可能做出像小美所描述的动作,并强调当时是由其妻子透过脸书预约按摩,按摩结束后便直接离开,没有任何不当行为。
法院审理过程中,小美的证词获得其女儿与丈夫的补强。小美在侦讯中陈述,按摩结束后,她亲自送阿德到门口,对方趁机伸手摸胸部后迅速逃走。事后,小美立即向女儿哭诉,要求联系丈夫。女儿在庭上证实,当时听到母亲哭泣,随即打电话通知父亲回家,而丈夫回家后也亲眼目睹妻子崩溃大哭。
法院认为,小美的指控有多方证词佐证,且阿德的辩词缺乏可信度,无法排除其性骚扰行为的事实。最终,高等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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