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伴圣诞夜爽玩就走 妹子付不起「摩铁房费」要坐牢了

▲男伴圣诞夜爽玩就走,妹子隔天付不起「摩铁房费」被告,被判刑5个月。(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新北市27岁张姓女子2023年12月25日圣诞节当天晚间跟一名男子投宿汐止某汽车旅馆,不料对方隔天却不告而别独留一人在房间,她清醒后明知身上剩下400元,却不断打电话给柜台加时间,最后因付不出1200元房费,遭馆方提告诈欺。士林地院审理后,判处张女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张女2023年12月25日晚间9点与一名男子一起到新北市汐止某汽车旅馆开房,预计在隔天(26日)中午12点退房,不过她的男伴却在26日上午不告而别,她醒来后在明知身上只剩400多元的情况下,多次向柜台要求加时间,最后却拿不出加时的1200元房间,业者因此提告她诈欺。

张女侦讯时坦承,跟旅馆提出加时要求时,确实知道自己无法付钱加时的房间,她退房时也有告知柜台人员,并留下姓名、手机号码跟LINE联络资料,承诺在下个月(2024年1月)10日会结清费用,绝对没有诈欺意思。

汽车旅馆业者指控,他们在张女住宿时间到期前的15至30分钟前,都有打电话提醒张女要准备退房了,但对方先后延长了4小时间,直到26日下午4点无法在延时后,张女才到柜台坦承身上只有400多元,付不出加时的房费,他们最初也想让对方赊帐,但张女身上却没有任何证件可以证明身份,才决定报警提告。

对此,士林地院一审法官认为,张女明知身上剩下400多元,无法支持加时的费用,却先后要求加时4次,显见张女的犯意明确,审酌后依诈欺罪判处张女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