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夜男伴爽完就走 妙龄女遭丢包摩铁没钱付房费恐要坐牢了
圣诞夜男伴爽完就走 ,妙龄女遭丢包摩铁付不出房费恐要坐牢了。(图:shutterstock/达志)
一名张姓女子,2023年12月25日圣诞节当晚,与一名身分不明男子前往汐止某汽车旅馆投宿,未料事后男方不告而别,独留她一人在房间,她当时身上仅有400元,但是却连续延长4个小时,事后因付不出1200元延长费用,遭业者告诈欺。士林地院审理后,判处张女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张姓女子于民国112年12月某日前往汐止某家汽车旅馆投宿,原应于隔日中午12时许退房,却在旅馆人员在退房时间将近时提醒,连续四次表示要延长1小时共4次,而根据汽车旅馆收费方式,每小时延长就要加300元,直到下午四点,张女孩想要延长时遭到拒绝,这时才向柜台人员表明身上没钱,但主动留下姓名、身分证字号及电话,约定于113年1月10日还款,未料事后张女仍未还款,因此遭到提告。
但是张女否认犯罪,辩称是柜台经理同意她离开,既然店家已经同意,当然就没有把身上的400元给对方,还抱怨警方用现行犯将她逮捕。
法官调查后认定,张女知道自己无力支付延长住宿之费用,竟仍向柜台人员表示要延长住宿时间,显见其于4度延长住宿时,已经知道她退房时,并无任何能力可支付延长住宿费用,主观上具有诈欺得利犯意及不法所有意图。
法官因此认定,张女正值壮年,却不思以正当方式获取所需,仅为满足一己之私,即任意对他人为诈欺得利犯行,对他人财产法益毫不尊重,价值观念显然严重偏差,犯后又否认犯行,也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及赔偿损失,判处张女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