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学子赴浙江湖州调研,探寻美丽中国发展的智慧与力量

(通讯员 蒋凝烟)2024年7月,我作为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山水经行”暑期实践队的一员,与老师们和同学们一同前往浙江省湖州市,开展了一场有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与“两山理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实践的深入调研。在这次暑期实践中,我们通过实地考察市县村在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的成效、与市县村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以及收集市县村有关的资料文件,进一步了解并总结了湖州市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相关实践上的创新路径以及先行经验,以期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可借鉴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为期数日的调研中,我们走访了湖州市、安吉县与德清县,并分别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热情的工作人员还带领我们前往义士塔村、何村村、东衡村等多个优秀示范村实地了解了当地的建设情况。在实地调研中,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了有关生态环境改善情况、生态补偿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具体数据。每到一处,秀丽的山水风光,便利的基础设施,热情淳朴的村民,带头冲锋向美好生活努力的村干部们,都让我感受到在此生活的村民们身上所拥有的满满幸福感。美好和谐的调研历程,让我意识到湖州市始终把当地居民放在心上,以坚定决心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坚持探索如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价值,努力带动当地居民生态致富。

在来湖州市调研之前,我就已经了解到湖州市是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创新试点,拥有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在座谈会交流之后,我不仅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而且进一步加深了对湖州市工作特色的理解。

首先,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座谈会让我了解到湖州构建了立法、标准、体制、数智、文化“五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出台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深化了生态补偿制度改革,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了制度闭环。这些信息让我深刻感受到,湖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不仅仅只是停留在理念层面,而是真正将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其次,“两山理论”的发源地——安吉县让我记忆犹新。安吉县通过打造生态竹业绿色经济综合体,将分散在农户手中的竹林经营权流转至村专业合作社,再由专业合作社集中流转至县“两山合作社”,统一进行竹林碳汇市场交易管理,实现了竹林碳汇生态资源的规模化经营。这不仅有利于竹林固碳能力的提高,而且为当地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安吉县在竹林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上的创新实践,让我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并不是简单地保护环境,而是要在保护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经营和管理,挖掘并实现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最后,在对湖州市德清县的调研中,我进一步感受到了生态补偿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德清县早在2005年就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并在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十余年来中,对其进行了四次深化完善,从单一针对保护生态环境延伸到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并重,再到如今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相处,德清县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而且引导了当地经济的绿色发展。德清县在生态补偿机制上的不断探索和完善,让我看到了生态与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

通过这次暑期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湖州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它的探索和实践,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我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长期的坚持和不断的创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都需要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同时,我也深刻感受到了自己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我深知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和挑战,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更加关注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积极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路径与方法,为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任芯仪(EN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