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校園、KTV針孔拍17女如廁判1年 見偷拍影片在網上女崩潰

李姓男子在就读某国立大学期间,被控在学校女厕所更衣室、某KTV店厕所,装针孔摄影机偷拍女学生、女客等共17名被害人,如则画面及身体隐私部位,李男坦承希望对他判刑,让被害者心理好过一点,「我很对不起她们」。法官依妨害秘密等罪判他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可易科罚金。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108到109年间,李男当时19岁,涉嫌在某国立大学、某KTV店女更衣室、女厕所等地点,以针孔摄影机偷拍被害女子如厕及身体私密部位画面。

警方报请基隆地署指挥搜索李男住处,查扣iPhone12 mini手机1支、针孔摄影机2台及笔记型电脑1台,清查被害人共17名女子,均提出告诉。

李男向法官全部认罪,他说,以后不会再做,很后悔,直到被害者家人说在网路上发现被偷拍的影片。他曾经很犹豫,但最后还是诚实,因为他的良知跟同理心没办法被害人说谎。他真心想下架那些影片,把伤害降到最低。他对不当行为都坦承,也知道行为不正当,且触犯法律,日后一定会真心悔改不会再犯,也希望对于他的判刑,可以让被害者的心理可以好过一点。他很对不起,希望可以给他一次机会。

法官审理指出,李男未经17名被害女子同意,利用针孔摄影机拍摄她们更衣、如厕及身体隐私部位,属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独犯刑法第315条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

法官审酌李男犯后有悔意,独犯5罪,各处有期徒刑4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可易科罚金。盼他确实深切体悟自己行为之违法不当,悔思己过,日后不要再重蹈覆辙,以启自新。

大学生校园、KTV针孔偷拍17女如厕判1年,不雅片被上网。记者游明煌/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