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OL遭前男友持刀追砍 恐怖男驳杀人:肩膀不是致命部位
南港OL遭开山刀砍 ,凶嫌竟辩:肩膀不是致命部位,检察官怎么说杀人?(本报资料照)
北市南港区29日发生恐怖情人当街砍杀前女友,40岁陈姓男子不满小他11岁的叶姓女友与他分手,持开山刀当街追砍,导致叶女身上多处刀伤送医救治,士林地检署复讯后,依杀人未遂等罪向法院声押获准,陈男侦讯中不断碎碎念,认为自己砍杀肩膀,不是致命部位,检察官怎么会说他杀人。
陈男被捕后,由家人帮忙聘请辩护律师,而律师陪讯时说,不知道是新闻上播的杀人案,如果开庭前知道,他就不会接受委任。
陈男因不满叶女提出分手,持开山刀到前女友工作的南港软体园区守候,直到叶女午休外出,尾随在后方并持刀追砍,叶女受伤后大喊救命,附近民众见状持雨伞挺身阻止陈男凶残行径。叶女头部、腹部和手部多处刀伤,经治疗听无生命危险,而陈男手臂则有4公分刀伤,警方戒护送医,30日下午移送地检署复讯。
检方复讯时,陈男否认有杀人犯意,开山刀是刺右侧肩膀,而肩膀并不是致命部位,并没有杀死叶女,不是杀人未遂罪。但检察官根据影片,认定他涉犯杀人未遂、恐吓、伤害等罪,且有反复实施、勾串灭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