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后2年生病了!爱妻怀胎男宝突离台 惨遭遗弃24年怒断婚

男子婚后2年生病了,爱妻怀胎男宝突离台回大陆娘家,不满惨遭遗弃24年怒断婚。(图:shutterstock/达志)

男子阿国与大陆女子小萱(均化名)在1998年结婚,小萱婚后来台居住,不料,阿国生病后,怀有儿子的小萱,在2000年5月突返回大陆娘家,自此就未再来台。阿国不满双方分居迄今已逾24年,婚姻有名无实,已难以继续维持,因此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但透过人员转达表示,她一直和儿子生活,也没有重新组建新的家庭,儿子现在已经26岁,目前为止他们也没有自己的房子住,之前一直是住在娘家,阿国20多年来未曾给他们母子俩一丁点生活费,所以并不同意离婚。

法官考量,小萱虽然表示不愿离婚,但是基于夫妻情谊,小萱自当本于互信互谅的态度,与阿国共同经营和谐的婚姻生活,相互扶持、彼此尊重,此乃婚姻之目的。但小萱出境后未再入台,迄今已逾24年,双方仅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婚姻维持之基础,已因小萱行径不复存在,也无复合可能。

至于小萱辩称,阿国并未给付子女扶养费,对此阿国予以否认,且阿国户籍资料并未有子嗣之记载,小萱也未提出任何证据以证实其说,难认阿国确有未尽扶养义务情事,况且阿国有无尽扶养义务,与双方应否离婚系属二事。

法官审酌,纵然认阿国未尽扶养义务,也不得免除小萱长期未尽同居义务之责,小萱所辩,显然忽略自身就婚姻破绽之可归责性,不足为采。日前依法宣判,阿国依法诉请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