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出台电动车消防管理办法 禁止在住宅等场所存放蓄电池

财联社3月19日电,《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禁止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禁止在住宅、宿舍、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存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或为其充电;住宅建筑电梯应安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智能阻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