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放宽落户政策 允许非户籍人员凭合法稳定住所直接办理落户

观点网讯: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南京市公安局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通知指出,凡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将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此外,对于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者),可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同时,他们的配偶、未婚子女以及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也有资格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南京市公安局表示,此举是为了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