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上尉熊抱退伍女兵摸胸 惨记大过考绩吃大饼 怒告部队赢了
男上尉熊抱退伍女兵摸胸 ,惨记大过考绩吃大饼,怒告部队赢了。(中时资料库)
陆军一名吴姓上尉任职于陆军步兵训练指挥部学生中队中队长期间,与退已经退伍的上兵小美相约取物,聊天过程中却环抱女方碰触胸部,双方事后以20万元和解,女方表明不愿申诉并不认同吴男受惩处,但部队仍记吴男一大过,当年考绩丙上。吴员认为部队惩处有违失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应撤除惩处,二审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维持原判。
根据判决书,吴男任职学生中队中尉中队长期间,于110年9月28日21时许,前往已退伍上等兵小美住家附近便利超商前马路,与她相约拿取物品时,利用聊天之际,从后方环抱小美触碰胸部。
经部队调查后,吴男因涉及未尊重性别互动分际及营外违失行为,经惩处评议会决议后核予大过1次。原本当年考绩经评列为「甲等」,最后更正为「丙上」。
吴男不妨向行政法院提出诉讼撤销,一审法官根据监视器画面,发现吴男的手偶尔触碰女方胸部及手指戳胸部下缘,皆属举手之间,无意间碰及所致,且女方也出具澄清书,表达不认同吴员被惩处,因此判吴员胜诉。
步训部上诉后,二审法官查出,小美于110年11月30日A女在父亲、姐姐陪同下与行政官会面,表示已与吴男私下和解,不愿再受部队打扰,亦不愿协助案件调查,经父亲劝说,小美才填写性骚扰事件申诉书,但申诉书上表明事后双方私下谈成和解,其不追究此事。且小美于获悉吴男受惩处处分后,亦于111年2月25日出具澄清书,表明确实是因朋友关系衍生之误会。
二审法官认为,吴男虽有碰触女方身体,而有「未尊重性别互动分际」之违失行为,然其情节轻重之判断,与当事人间之关系与认知有关。吴男与女方本为朋友关系,男未婚、女未嫁,男方是否未弄清楚女方对他的感觉或操之过急,表达方式让女方感觉不舒服,攸关吴男涉及「未尊重性别互动分际」之违失行为情节轻重之判断。惩处评议会又仅凭监察官转述,在未观看监视录影画面下,认定吴员有违失,确有违误,应予撤销,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