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网友花1万元+金项链换交往? 她收下后失联竟挨告
桃园一名杨姓男子在交友网站认识谢姓女子,两人相约见面,因想进一步交往,杨男就送对方1万元现金和金项链要求交往,还说「如果以后没缘分在一起」,必须返还。而后来谢女也愿意交往看看,但最后仍决定断绝交往,却因此被杨男告诈欺。
据《联合报》报导,谢女当时收下礼物,但事后认为杨密集传讯息给她,深感困扰,才不再连系,挨告诈欺也还了金项链。检察官认为,杨男当时追求时是希望谢女买些营养品使用,并非谢女诈财,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
不过,杨男也在提出民事官司,要求返还1万元的「不当得利」,法院审理时,谢女表示,收下前有询问他是否心甘情愿,而他则说是自愿送礼,因自己也愿意交往看看,后来深感困扰才断绝交往,主张无需返还1万元。
最后,民事庭法官认为杨男无法证明这1万元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且婚姻无法强迫履行,判决谢姓女子免还1万元。依刑法第339条第1项普通诈欺罪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千元以下罚金。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项之未遂犯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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