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選前PO文批蕭美琴沒台灣身分證獲不起訴 檢:未符合真正惡意原則
今年总统大选前,新北市土城区一名蔡姓男子,因在个人脸书PO文质疑准副总统萧美琴双重国籍争议遭警送办,新北地检署认为蔡男不符合「真正恶意原则」将他不起诉。记者余承翰/摄影
今年总统大选前,准副总统萧美琴疑似双重国籍引发重大争议,新北市土城区一名蔡姓男子,于去年12月5日中午时分,以本名登入个人脸书,PO文「萧美琴没有台湾身分证,还敢选总统?这不是比赖佩霞、吴欣盈的双重国籍还严重吗?双标族真有脸!」遭警方依涉犯正副总统选罢法送办。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当时该不实讯息在网路疯传,蔡男仅在个人脸书张贴并未散布,不符合「真正恶意原则」,将他不起诉。
检警调查,萧美琴的双重国籍争议,在蔡男发文之前,台湾事实查核中心便曾发布此为错误资讯。蔡男到案后,坦承确实复制其他文章后,张贴上述文字发布在个人脸书,强调自己认为选副总统应该要有台湾的身分证,不知道当时台湾事实查核中心已辟谣。
检察官指出,「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需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所散布或传播者为谣言或不实,仍本于真确之恶意,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等方式予以散布、传播,即所谓「真正恶意原则」,始该当其罪。但蔡男不能排除是在未查证真伪下,误认有此事实而转载他人文章的可能,且无其他证据佐证蔡男故意虚捏事实,因此认定他犯罪嫌疑不足而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