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预告将尾随校内女生 台大法律系男道歉获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陈志贤摄)

台大法律系陈姓男大生,去年11月在网路PO文,预告将在台大校园内进行尾随女生骚扰行为,强调「想被骚扰的同学准时出现」、「顺性别女性佳」,网友检警检举,台北地检署调查时,陈辩称只是开玩笑,检方认为,陈男虽PO文不当,但尚未达恶意通知程度,今将陈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去年11月7日中午,陈男在「NTU台大学生交流板」留言称「今晚11点后,我会椰林大道、醉月湖、大一女舍进行尾随骚扰行为,想请被骚扰的同学准时出现。」

陈男PO文还强调「顺性别女性佳」,但不久前陆续发生的台南马籍女大生遭掳杀、师大女生遭怪男尾随等事件,陈男留言内容随即被板主撤文。不过,有网友已截图向检警检举,警方依据帐号IP位址,找到陈男送办。

检方庭讯时,陈男辩称,他留言附上帐号、全名,只是开玩笑,检方发现陈男贴文被板主撤下后,板主也传讯斥责陈男PO文不当,陈也向板主道歉,称自己一时无心,想开玩笑,事后也很后悔,检方采信陈男说法,认为他PO文内容尚未达恶害通知程度,给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