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生预告醉月湖尾随骚扰...点名「女异性恋佳」 挨告结果曝
▲台大法律系高材生在脸书预告将在校园椰林大道等处尾随、骚扰女性。(示意图/资料照)
在去年台南长荣女大生遭残忍杀害后,又出现台师大女学生遭尾随事件,陈姓台大法律系高材生竟然在脸书上具名po文「今晚11点之后会有尾随、骚扰行动」,还要想被尾随的「女异性恋」准时出现,陈男遭检举恐吓公众罪嫌后,辩称只是开玩笑,台北地检署调查这篇「出言不逊」的文章没有施加恶害的具体手段等内容,22日处分不起诉。
检警调查,陈男还在念台大法律系财法组1年级,他在2020年11月7日中午,在台科大餐厅边吃饭边滑手机,看到脸书「NTU台大学生交流版」上,友人分享台师大女学生遭尾随新闻后,在下方留言「我是陈OO,今晚11点之后,我会在椰林大道、大一女、醉月湖进行尾随、骚扰行动,想被骚扰的(顺性别女异性恋佳)准时出现。」
版主发现后马上删除陈男文章,并私讯陈男警告发言不当,不过另有网友已经截图报警,陈男到案后却丝毫不以为意,辩称只是在开玩笑,检察官调查认为,陈男文章的确有警告意味,且「出言不逊」,但之后没有再继续po文,且没有具体施以不法手段的进一步恶害告知,加上有网友回应,「表情(符号)有恶的话绝对会按」,因此以无主观犯意等理由,处分不起诉陈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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