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法律违法揽讼 男子获缓起诉

检方指出,李姓男子曾因案入狱10余年,在狱中自学法律,出狱后靠人脉招揽诉讼,包括刑事、民事案件都接,以每件1200元为人代拟诉状,自2008至2014年底至少接受18人委托。

承办检察官日前处理民众告诉案件,发现一份诉状笔迹相当特别,且诉状内容仅草草三行,因此留下深刻印象。讵料,该名检察官短期内又陆续收到近10件相同笔迹、同样只有三行、语法极为雷同且全为诈欺案由的诉状。

检察官仔细比对发现,每件诉状告诉人都不同,唯独登记的收件地址全部一样,怀疑其间有人违法招揽诉讼,随后向法院声请搜索票,搜索诉状上的登记地址,果然发现没有律师资格的李姓男子代人撰写诉状,在李男住处搜出许多诉状。

李姓男子到案坦承不讳,曾委托李男代写诉状的民众也表示,其实早知道李男不是律师。检察官认为李男未取得律师资格,意图营利而办理诉讼事件违反律师法规定,考量该罪最高仅处1年徒刑,且李男认罪,处分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