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国民党附随组织行政诉讼败诉 救国团控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救国团于2022年10月在凯道举办「公义、自由、和平、救国」大游行,向党产会违法滥权处分救国团表达抗议。(本报资料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日针对「救国团是否曾为国民党附随组织」一案,一审宣判救国团败诉。救国团今(2)日表示,法院容许党产会于听证程序结束后始提出之新证据资料,未考虑救国团及时表达意见及异议之权利,并据以认定救国团曾为政党附随组织,显然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全然使听证程序徒具形式。
救国团提到,实际运作一直是经过行政院体系,从筹备事项、人事编组、设备编装,都是由行政院和国防部直接行文命令,完全没有经过国民党。而且救国团活动并没有和国民党的党务活动相重叠,也没有在活动中间去宣扬国民党或介入选举活动。
救国团说明,自始即由行政院筹组成立,而为隶属国防部之政府机构,既为政府机构,即需配合政府履行公行政任务,不能因此认为曾隶属于国民党或一味配合执行党务工作。诚因国民党为彼时执政党,故各中央及地方机关首长、学术单位等组织,均曾列席或参与国民党会议进行政策报告,此为政党政治之运作模式使然,并非业务受实质控制。
救国团指出,历年来接受政府补助,是为协助政府履行服务青年之公行政任务之所得,包含办理青年或公益活动之劳务对价及补贴,救国团财务向来独立自主,无一分一毫金钱来自或流向国民党,财务未曾受到实质控制。公益团体本质上不会将财产转让或给付与任何政党。
救国团强调,现职员工却无辜成为台湾转型正义的真正受害者,不但被污名化、名誉权受损,工作权和生存权也因救国团财产被政府移转而大受伤害,这绝对不会是台湾持续朝民主进步前进的路上,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救国团说,深信和解共生、凝聚共识,才能为每一位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同胞赋予希望并开创未来,救国团将持续扮演中道力量,让台湾成为真正团结、和谐、幸福美满的公义社会。
救国团同时呼吁立法院针对6月14日游颢等37位立法委员连署提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修正草案,能够加速修法,将原属政府机构者,不致遭错误认定为党产条例所定之政党附随组织,以更贴近及尊重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