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铁东移案行政诉讼原告败诉! 自救会长陈致晓:相当错愕
▲台南铁路地下化都市计划变更核定案,部分受拆户及其家属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原告之诉驳回。(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铁路地下化都市计划变更核定案,由部分受拆户及其家属于2017年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8日宣判,判决原告之诉驳回,反台南铁路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对此判决结果「相当错愕」。
该行政诉讼案原告共75人,被告为内政部,台南市政府及交通部铁道局均为诉讼参加人;全案经过13次程序准备庭、1次现场勘测及1次言词辩论。对于判决结果,反台南铁路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他说,在法庭中,政府单位提不出证据、数度翻供、丑态百出,如此判决结果令人错愕,居民将上诉。
陈致晓强调,大埔历经8次诉讼结果、3次定谳才进行强拆,民进党政府至少应给南铁居民与苗栗大埔居民同等司法救济机会。
对于判决结果,台南市政府表示欣然接受,乐见法院厘清事实,判决显示推动中的铁路地下化建设确实符合「公共利益」所必要,内政部核定都市计划之行政处分并无不法及利益衡量之瑕疵。
交通部铁道局中部工程处处长黄凤冈表示,4月8日才刚判决,尚未决定何时进行拒迁户之拆除作业,审慎评估及检讨后,再决定拆除之时间与方式。
台南市长黄伟哲强调,铁路地下化是台南市民长久的殷切期盼,攸关台南城市缝合、区域发展的百年大计,市府将尽力辅助交通部持续推动建设,为市民的长远福祉而努力,让铁路地下化的工程圆满落实。
台南市政府指出,依内政部表示,都市计划委员会审查标准回归都市计划法第27条第1项第4款,应着重于土地使用之合理规划;本案都市计划变更系配合行政院核定之「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计划」所办理,符合前述法律条款规定事由。
未来改建后之道路宽度为25~40公尺公园道,对纾解邻近地区交通与塑造市中心区意象有具体效益,确实为促进整体都市发展所必要。本案都市计划目的在配合铁路地下化工程所需,将无法载重开发、建筑之地面腾空廊带,结合现行铁路用地,规划成为连通台南市区之主要公园道,对于纾解市区交通拥挤问题有极大帮助,且兼顾提升居住环境品质、防灾防汛等功能,实为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
原告指控本案系「因站区开发利益而东移路线」,交通部铁道局等政府代表一再驳斥,且本案293.6亿元经费来源,已明确编列在交通部与台南市政府各年度预算,充分证明本案全数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无原告指称任意将路线东移、扩大用地范围以增加开发利益,并挹注本案工程经费的情形,此亦经监察院102年调查证明在案,原告显系误解。
台南市交通局指出,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计划由交通部铁道局中部工程处分段施工,台南市政府为配合中央工程,委托民调公司进行民意调查,对于市府是否有尽到照顾拆迁户的责任、增加市区交通顺畅与安全性、增加生活便利性及对台南整体发展全面性帮助等议题,调查结果均有86%以上的正面同意结果。台南市政府表示,将配合交通部施工进度,继续加强对市民的沟通与照顾,以利地下化工程顺利进行。
交通局长王铭德表示,为能配合中央重大建设,了解市民对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计划执行内容的满意度,委托民调公司于2020年3月30、31日两天,对铁路地下化施工影响较大之东区、南区、北区、中西区、永康区、仁德区共6个行政区进行民意调查。调查结果:86%赞成工程继续进行;在环境影响评估、都市计划变更及土地征收等程序都依法取得核准,94%赞成市政府加强沟通,减少反对意见,以利工程进行;86.8%认同台南市政府有尽到照顾责任;93.1%认为铁路地下化可以增加交通顺畅及安全性;87.5%认为工程完工后原铁轨上方规划公园或道路会增加市区生活便利性;89.4%认为铁路地下化工程对台南市区整体发展有全面性帮助;对于政府加强沟通后少数地主不愿拆迁,60.2%赞成政府应依法进行强制拆除作业,让工程早日完成。
交通局长王铭德指出,台南铁路地下化是交通部的重大工程,黄伟哲市长曾表示台南市府会全力配合与协助。根据民调结果,大部分民众赞成中央继续推动铁路地下化,也肯定市府对本案的努力成果。对于少数市民或外县市团体的质疑,亦会再加强沟通,期待中央建设能如期如质地完成,让台南市发展往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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