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批萧美琴没台湾身分证 新北男涉选罢法获不起诉原因曝光

蔡姓男子去年12月用本名登入脸书帐号,发文称「萧美琴没有台湾身分证,还敢选总统?」警方依涉犯正副总统选罢法送办。新北地检署认为,蔡男仅在个人脸书张贴并未散布,不符合「真正恶意原则」,获不起诉处分。(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蔡姓男子去年12月,用本名登入脸书帐号,发文称「萧美琴没有台湾身分证,还敢选总统?」警方依涉犯正副总统选罢法送办。新北地检署认为,蔡男仅在个人脸书张贴并未散布,不符合「真正恶意原则」,获不起诉处分。

刚当选副总统的萧美琴选前因双重国籍争议,吵得沸沸扬扬,她本人多次辟谣,中选会也认定萧无双重国籍。

新北检指出,去年12月5日中午,蔡男用本名登入个人脸书帐号,发文指出「萧美琴没有台湾身分证,还敢选总统?这不是比赖佩霞、吴欣盈的双重国籍还严重吗?双标族真有脸!」

警方依涉犯正副总统选罢法函送蔡男,他到案后供称,确实复制他人的文章,再张贴发布到个人脸书,蔡强调不知道当时台湾事实查核中心已辟谣。

检方认为,「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需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所散布或传播者为谣言或不实,仍本于真确之恶意,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等方式予以散布、传播,即所谓「真正恶意原则」,该当其罪。

检方指出,蔡男不能排除是在未查证情形下,误认确有其事,而转载他人文章的可能,并无证据佐证蔡男故意虚捏事实,侦结后认定犯罪嫌疑不足,全案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