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被朋友支開她慘遭強暴 男友竟要她別報警
南投一名柯姓男子找朋友喝酒却对朋友的女友起色念,要友人去买槟榔,见友人离开就强暴女子,女子向男友哭诉,男友要她别报警,不要把事闹大,事后还帮柯转交2万元求情,女子不从报警提告,检方起诉后,南投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名判柯男4年2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柯男去年5月到朋友租屋处,与友人及该友人的女友一起饮酒,喝酒时直夸女子漂亮,甚至动手袭胸、拉她裤子,女子抗拒将他推开拒绝,不料柯并未死心,更掏钱要友人去买槟榔,待友人出门后,便对女子下手,强暴得逞。
事发后,被害女子趁机逃出租屋处,想向邻居借电话报警,柯男追了出去,要她别跟邻居说,女子见柯男也跟出来,便折返跑回租屋处,躲进房间并将房门上锁,而柯男眼见房门已上锁,且怕附近邻居发现,因此逃跑离开现场。
被害女子躲到男友返家才出房门,不料,她向男友哭诉遭强暴,男友却要她别把事情闹大、别告他朋友,他不想看到朋友被关;隔天柯男又到租屋处,向她下跪道歉,男友也帮柯男转交2万元要他收下和解,但她不愿意收钱,坚持报警提告。
柯男辩称,他喝醉了才误把女子当成朋友,开玩笑脱其外裤,脱下后发现认错人了,有道歉也没对她强制性交;而被害女子的男友也承认要女友别报警,并称因是他邀柯男来喝酒才起事端,他也有责任,且对方事后有悔意,才想协调和解。
南投地院认为,柯男明知被害人是朋友的女友,仍为满足己身私欲对女子强制性交,害她身心受创,留下难以抹灭阴影。柯男于案发后虽赔偿2万元,但被害者并不原谅,因此将他以强制性交罪名,判处4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柯姓男子强暴朋友的女友,被害女子向男友哭诉,男友却要她别报警,女子仍报警提告,柯男被以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