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解雇硬将硬碟格式化 又被查加班做私事 多罪加罚惨了
黄姓男子解雇当天将硬碟格式化,被公司提告后判刑。(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在钢铁厂担任职炼钢厂维护课助理工程师的黄姓男子,2020年4月7日遭公司解雇,他却在离开公司前,将个人公务电脑的档案格式化,还被查出他利用公务电脑上网购物、找工作,涉嫌诈领加班费。高雄地院审理后,认定黄男无故删除业务档案,依无故删除他人电脑之电磁纪录罪判刑3月,诈领加班费则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姓男子于高雄某公司任职炼钢厂维护课助理工程师,负责连铸设备日常巡查、设备物料巡查、设备故障排除、外包商进场监工、跨部门协商设备故障排除等现场技术生产职务。2020年4月7日当天上午遭公司告知解雇,黄男回到座位后,将存在于公务电脑中的D槽电磁纪录全数格式化删除,其中包含公司设备及备品图档、衔接胚、送修单及请购单等业务资料。
不仅于此,公司比对黄男加班跟电脑使用纪录,发现黄男明明在公司浏览人力银行、脸书、购物网站,却仍填报加班,陆续诈领3678元加班费,搜集证据后,随即对黄提告妨害电脑使用、诈欺等罪。
黄男喊冤,称他没有删除电脑D槽内与公司相关的业务资料,只有删减个人工作备忘录里面的部分文字内容,强调自己没有删掉整个档案,也没有将D槽格式化,公司的资料是放在C槽;至于加班费部分,他确实有加班,且那台电脑其他人也能使用,那些浏览人力银行和网购纪录都不是他。
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传唤在场同事、主管作证,1名主管称当天他要求黄男解开电脑密码,操作时就看到黄男打开特定程式,输入帐密后操作两次,接着第三次时跳出「是否确定要格式化D槽」的警示视窗,当场制止后,黄男第三次才没有格式成功。资讯室人员则表示点进D槽及垃圾桶检视,并发现里面都没有任何档案,还要另向厂商重新索取相关资料。
法官综合同事说法及电脑资料内容,加上还原的资料D槽确实有多公司业务资料,证明黄男的确有删除相关公司的档案,至于诈领加班费部分,根据纪录,频繁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最后依无故删除他人电脑之电磁纪录罪,判刑3月,诈欺部分判拘役30天,均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