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押山区讨债「12打1」 惨遭棍棒伺候活活打死判决出炉

台南市新化区去年6月发生命讨债案,郑男因欠债遭杀害,涉案的4名成年人遭判7年半至9年不等,8名少年另依少年法庭审理。(程炳璋摄)

台南市新化区去年6月发生一起斗殴命案,王姓、林姓男子伙同3名少年向郑姓男子讨债,威逼郑男上车载往虎头埤山区谈判,期间再找来另批与郑男也有债务纠纷的梁男与林男等7人,12人陆续殴打郑男致死,台南地检署依照杀人罪起诉,台南地院10日改以伤害致死罪判王男、林男、梁男与林男4人7年半至9年徒刑,其余8名涉案少年另依少年法庭审理。

绰号小胖的王男、绰号小杰的林男与郑男有债务纠纷,王男与林男去年6月找来5名少年到郑男租屋的新化家中寻晦气,逼迫郑男同意上车,将人载往虎头埤偏僻山区谈判。

双方谈判时,王、林等5人见郑男说词反复,不愿真正还钱,分持棍棒朝他痛殴,成员并通知之前与郑男也有债务纠纷的梁男与林男前来助阵。

梁男与林男带着5名少年到场,12人一度围殴已被打趴的郑男,奄奄一息的郑男求饶直呼钱放家中,众人皆未讨到债务,梁、林等7人先行离去。

王、林等5人尚不善罢甘休,将郑男载回新化租屋处找钱,郑男伤重无法下车,一行人连拖带拉将他拖入房内,郑男将提款卡与密码交给对方,王、林派人到邮局提款,仍无功而返,气得对他再一顿殴打,再悻悻然离去。

郑男租屋处邻居听见打斗声与哀号声报警,警方隔日上午查案,见郑男已伤重伤亡。事后追查到王、林、梁、林4名涉案成人与8名少年,台南地院依照伤害致死罪各判王男7年半、林男9年,被通知前往助拳的梁男与林男各判8年半徒刑,全案仍可上诉。其余8名少年依照少年法庭审理。